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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1
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公告

第一部分   技术规范

一 、总则

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厂2×350MW新建工程特殊消防系统,它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厂前建筑、网络楼、集控楼、主厂房及输煤系统全厂自动喷水消防系统、泡沫消防系统、封闭煤场固定消防水炮系统、全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气体消防系统和煤斗低压CO2气体惰化系统设备由招标方单独招标供货,投标方负责二次设计、安装、调试及验收取证等;输煤系统、水务中心、脱硫、脱硝、除灰、除尘、除渣等处消防系统设备、材料及施工统招分签,投标方负责以上特殊消防系统的二次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取证。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全厂消防的报建,负责公安消防检测机构对全厂消防设施的预检、中间检及最终检测达标,投标方承担电厂投运前消防系统的测试合格,负责公安消防部门对电厂消防设施的报审验收评定等工作,并取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相关合格和许可证。以上所发生的费用,都要含在合同总价中。

投标方应对输煤系统、水务中心、脱硫、脱硝、除灰、除尘、除渣等处消防设备、材料及施工单独报价,最终与相关公司签订合同。

2招标方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3、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中。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4、投标方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5本规范书经投标方、招标方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投标方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材料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7在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投标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且不另外增加费用。现场施工所需的埋管土方开挖及回填,墙体开孔及剔槽等属投标方范围,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方的合同总价中。

8、投标方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5年具有2个300MW及以上电厂全厂特殊消防工程总承包或类似工程总承包并通过消防验收、2年以上的安全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消防建审意见、消防验收意见、用户意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提供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厂商(包括外购的)应有丰富的大型发电厂消防系统设计、供货、调试、安装经验,了解电厂各防护对象和设备的消防灭火特点和布置,近五年具有3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同等或类似消防系统工程设计、供货,并都已成功可靠运行2年以上的优秀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用户报告、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证明,并应标明已有业绩的设备类型和服务方式,若不提供或者业绩造假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方有权废标。

9、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并按国标《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GB/T 50549-2010)执行。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方。投标方应按招标方提供的KKS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word版本KKS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零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KKS编码符号。投标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安装图、组装图等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并对其唯一性、规律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扩展性负全责。

10、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11、凡是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某项设备需推荐多个厂商时,投标厂家必须报出设备质量及性能指标相近且为行业一流品牌的三家以上厂商,最终由招标方确定投标设备必须为该品牌最新最先进的系列。

12、投标方对特殊消防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试验验收合格全过程负责。包括设计、设备材料制造或采购、运输及保管、消防部门备案报审、报建、报验、安装、调试、第三方检验、消防部门验收、检查、试运行、消缺、直至办理消防系统相关手续通过消防验收并取得消防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凡是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某项设备需推荐多个厂商时,投标厂家必须报出设备质量及性能指标相近且为行业一流品牌的三家及以上厂商,最终由招标方确定。投标设备必须为该品牌最新最先进的系列。

13、本系统中所有单项设备均应报出单价。因本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尚未进行,施工图还须由消防部门审查确定,故本系统的最终配置方案可能会与技术规范书有变化,设备数量最终以施工图为准。投标方对特殊消防系统总承包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试验验收合格全过程负责。包括设计、办理消防验收需要的审图结构对施工图图纸审图、设备材料制造或采购、运输及保管、消防部门备案报审、报建、报验、安装、调试、第三方检测、消防部门验收、检查、试运行、消缺、直至办理消防系统相关手续通过消防验收并取得消防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14. 投标方必须协助招标方与大型外购件的供货厂商签定服务协议,保证招标方取得与投标方一致的售后服务,且不免除投标方所负责任。

15. 本系统中所有单项设备均应报出单价。因本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尚未进行,施工图还须由消防部门审查确定,故本系统的最终配置方案可能会与技术规范书有变化,设备数量最终以施工图为准,但不引起商务变化。

16. 投标方在设计过程中对于投标方供货清单及设计方案的确认,并不代表招标方将为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的设计承担责任,投标方应完全保证所供的全厂特殊消防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合理性、完整性和优良性。无论是否经过招标方确认,投标方都应无条件对设备及材料中的缺陷、不足和与合同不符的地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换,而不增加任何费用。

17.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全厂特殊消防系统总承包工程设备的详细供货范围(不含气体消防部分),包括油库区泡沫灭火系统、输煤系统水喷雾及水幕灭火系统,主厂房(含柴油消防泵组)油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变压器水喷雾灭火系统及其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封闭煤场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火灾探测及自动报警系统等的所有硬件及软件(监控盘、控制器、显示器、各种探测器、感温电缆、感温光纤及主机、各种模件、各种附件等的型式、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施工所用材料,服务和图纸资料等。系统安装材料的详细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安装材料和安装附件的型式、规格、数量、生产厂家。

17.1随机备品备件清单、随机专用工具清单。

17.2为完成规范书规定的工作内容,需要与其它系统接口提供的资料详细清单。

17.3承担技术设计及现场安装、调试、配合验收和工程服务深度的说明。

17.4 用户培训计划安排。

17.5工程设计和供货最短周期,以及工程承接计划时间进度表。

18. 安全质量技术要求

18.1采用安全可靠、成熟先进的技术,造价合理,便于运行维护;

18.2至少采用与机组主体工程一致的安全质量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并细化分解)工程达标创优策划书、工艺导则(详见附件5、附件6),保持与机组主体工程一致的建设目标,确保集团公司精品工程;

18.3以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连续运行为目标,进行优化设计,追求设备高利用率、低运行费用、运维便捷、操控灵活;

18.4所有的设备、材料应是新的、完整的,并具有成熟的应用业绩;

18.5设计上充分考虑运行、检修方便,预留合适的巡检、施工检修及运输通道;

18.6以“本质安全”为目标,保证施工及生产安全措施齐全、可靠;

18.7积极采用“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技术,使用节能产品;

18.8主体工程按30年寿命进行设计;

18.9全厂特殊消防系统总承包工程及相关联系统工程的调试、启/停和运行应不影响主机的正常工作;

18.10全厂特殊消防系统总承包工程及相关联系统工程的进度应服从主机系统的进度要求。

18.11所有设备、设施及设计必须满足反措、重大危险源等强制性规范和条文的要求。

20. 招标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仅供参考,投标方需根据提供的图纸进行核算,材料清单中缺失项目由投标方负责补全。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投标方必需无条件满足招标方要求,且不发生价格变动。在施工图设计时,有需要增加消防设施的地方,投标方必须满足招标方及设计院的要求,且不发生商务价格变动。在系统验收过程中,当有不合格项时,投标方应修复或更换,并配合进行复验,直至验收合格。

21. 提供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厂商(包括外购的)应有丰富的大型发电厂消防系统设计、供货、调试、安装经验,了解电厂各防护对象和设备的消防灭火特点和布置,近五年具有3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同等或类似消防系统工程设计、供货,并都已成功可靠运行2年以上的优秀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用户报告、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证明,并应标明已有业绩的设备类型和服务方式,若不提供或者业绩造假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方有权废标。

二、工程概况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厂新建2×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并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期工程每台机组配备台最大连续出力为1111t/h的锅炉。

葫芦岛热电厂采用采用尿素法制备脱硝还原剂,“高含尘布置方式”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试验煤种、锅炉BMCR工况、处理100%烟气量条件下由投标方提出脱硝总效率大于85%的设计方案。SCR部分的催化剂层数按2+1层方案进行设计。

本期工程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1号机组计划2018年10月15日投产,2号机组计划2018年11月15日投产。

2.1 气象条件

厂址位于我国东北地区南部,东亚大陆东岸,属于中高纬度地区,东临辽东湾,属温带半湿润和半干旱的季风气候区。东部隔辽东湾与长白山脉的辽东半岛相望,而西部与蒙古高原相接,受西风环流和西伯利亚大陆性气候影响,因此该地区呈大陆性气候比较明显。一般气候特点是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温热多雨,雨热同季,秋季晴朗凉爽,冬季寒冷少雪。本地区年平均气温为8.09.0°C1月份最冷,7月份最热。本地区地处明显的季风气候区,春、秋季多大风天气。

一般气象参数统计

葫芦岛市处于中纬度地带,四季分明、冬寒夏暑,属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多风少雨常旱。无霜期150190d,平均风速3.8m/s,年最大风速为35m/s。年降雨量在560630mm之间。

根据对葫芦岛气象站年实测资料进行统计计算,气象资料年值统计见下述;

多年极端最高气温                             41.5°C (1972年6月10)

多年极端最低气温                             -26.7°C (1987年1月13)

多年平均风速:                                3.2m/s

多年年平均气压                                1013.6hPa

多年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                      81%

多年瞬时最大风速                                    35m/s

多年平均降水量:                                    577.4mm

多年平均最大降水量:                                916.4mm

多年平均最小降水量:                                362.6mm

多年平均蒸发量:                                    1729.6mm

多年一日最大降水量                                  227.3mm(1991年7月29)

多年最长连续降水日数及降水量           8d,43.2mm(1999年6月18日-25日)

多年连续最大降水量及日期                270.3mm,3d(1991年7月28日-30日)

多年平均蒸发量                                      1933.2mm

多年平均最小蒸发量                                  1139.5mm(2010年)

多年最大冻土深度:                                  119(2012年)

多年最大积雪厚度:                                  20cm

多年平均雷暴日数:                                  25.4d

多年平均大雾日数:                                  12.1d

多年平均大风日数:                                  22.8d

多年平均日照时数:                                  2527.0h2.2

2.2 地震烈度

本工程场地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77.9gal(即0.079g),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

三、 规范及标准

3.1 双方职责及工作范围

3.1.1招标方的工作范围及职责(不仅限于此):

负责开工前审批工作。

对工程建设管理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涉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质量、进度等问题,有权要求投标方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负责审定里程碑进度计划,审批特殊消防总承包工程的一级进度计划并监督其执行,负责建设所需资金的筹措到位并按相关合同的约定拨付资金。

参予重大设计、施工、调试方案审查工作,审批特殊消防系统总承包工程整体试运方案。

负责安排生产准备及相关工作。

监督总承包工程组织、安全、质量、进度、监督体系的正常运作,负责给投标方提供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创优规划、工艺标准等文件,并检查落实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负责组织启动验收委员会及开展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达标投产、项目审计及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

参加投标方组织的主要设备及施工招标、评标工作。

应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的时间提供特殊消防及相关联系统基本设计要求及有关的资料、图纸文件等,如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环评报告、各阶段审查意见、水文气象资料、工程测量技术资料等。

应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的时间提供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招标方有义务与投标方在现场交验。如果因招标方提供资料的时间延误,造成投标方停工、窝工或为纠正招标方提供资料中的差错增加了费用,相应费用由招标方承担。如果导致工期延误,工期应顺延。

负责施工、进场道路,建设用地的征用、租用、拆迁、赔偿、平整及铺设等工作,使投标方能够按约定时间进入现场。如果由于招标方的原因使投标方的进场时间延误,工期应顺延,并承担投标方所发生的相关窝工损失(如果有)。

明确施工用水、电、气、通讯等接口位置,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应按约定内容和时间要求,提供相关施工场地内的地下管道、线缆、构筑物,保证其真实、准确。因招标方未能提供、不真实、不准确,所造成的损失、损害和伤害,由招标方承担相关责任、费用和赔偿,如果使工期延误,工期应顺延。

招标方有义务协调处理影响施工的工程场地周围及临近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及地下文物、化石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影响工期,工期应顺延。

3.1.2  投标方的主要工作范围及职责(包括且不限于此):

最终应向招标方提供一套功能完整、技术先进、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完全满足技术要求的特殊消防系统总承包工程及其配套系统。

负责组建项目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标准及招标方的工程管理要求,做好工程的全面管理。

负责总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管理、设计、采购及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技术服务,分部调试,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调试,直至达标投产和工程创优的配合工作。

负责特殊消防及相关联系统设计与优化,含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

协助招标方落实工程开工前的报建工作。负责按照招标方开停工管理制度,上报各种方案、措施,履行工程开工报批手续。

按照招标方的总体要求,负责编制特殊消防系统总承包工程及相关联系统的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施工组织设计、本系统网络计划及其调整计划、整体调试方案和重大设计变更报告,编报重大施工、调试方案,报招标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按时提供资金计划表、进度计划表和工程量完成统计报表,年度工程结算,主持做好各子项工程的预结算工作。

负责总承包范围内总体协调工作,主持召开工程调度会,组织、督促各分包方落实招标方审定的各项计划、方案、制度、规定和措施等,确保全面实现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控制目标。

向招标方提供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各专业人员简历,并应保持技术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主要骨干的调整需提前十天通报给招标方。

负责设置区域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设施。

负责特殊消防系统总承包工程技术服务,含投运后至少六个月内的运行技术指导等。

负责特殊消防总承包工程的整体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招标方的统一要求做好档案收集、归档和整理,配合招标方做好工程的档案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协助招标方做好工程竣工决算及备审工作;

负责机组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和创优工作,承担总承包工程范围的相应工作;

严肃用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要求做好安全技术培训与管理,严禁非法用工。

投标方负责以上特殊消防系统总承包工程的二次设计、供货、安装、试验、消缺、调试及验收取证,投标方负责设计、安装、调试及验收取证等;并包括技术服务、培训、性能保证等。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全厂消防的报建(含图纸审查、审查资料准备),负责公安消防检测机构对全厂消防设施的预检、中间检及最终检测达标,投标方承担电厂投运前消防系统的测试合格,负责公安消防部门对电厂消防设施的报审验收评定等工作,并取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相关合格和许可证。

    本工程设计特殊消防部分的土建设计(如管道支架的支墩、特殊消防用阀门井、放水井等)在投标方范围内,特殊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现有混凝土地面所使用的膨胀螺栓、梁柱上的膨胀螺栓则由投标方进行供货、安装及恢复;如消防设施如需现场墙体开孔、穿墙、墙体剔槽等,则由投标方完成,并由投标方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封堵,并恢复。投标方应充分掌握和消化招标方及设计院提供的消防保护对象资料及相关的电气、暖通、工艺、建筑及结构等资料,并积极与设计院配合,避免消防系统未完全覆盖被保护设施或发生喷头、管道与建筑物梁、柱、吊顶、风管、电缆桥架等的碰撞。

3.2 接口原则

3.2.1本工程作为一个完整的总承包工程,投标方负责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与其它系统间的接口应以招标方提供的本技术协议中规定的内容为依据。如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中未详细界定,则应以“谁用谁取、取到对方”为原则。即投标方人向招标方提供需求,招标方批准接入点,投标方负责接入点至投标方设备间的所有工作。

3.2.2在上述接口原则下,与厂区消防、暖通、上下水管网接口采用投标方负责的原则,并保证系统完整性。

3.2.3本工程各个控制柜的电源,由投标方负责取自电气指定控制盘。

与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国家标准,以及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规定适用于本标的工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标的工程。

1、设计规范(不限于此)

 必须满足以下相关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这些标准和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2007)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219-2014)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

《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19157-2003)

《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GB 19156-2003)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200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07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5000-2000

    《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技术规定》            DL/T5041-2012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              DL/T5153-2014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    DL/T5136-2012

《火力发电厂电子计算机监测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NDGJ91-1989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16280-201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11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                  GB/Z24978-2010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16806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8163-2008)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 50235-2010)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5027-2015

2、施工安装和验收评定规范(不限于此)

必须满足以下相关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这些标准和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1998)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管道篇 (2000年版)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 (1996年版)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498-2009)

注:上述标准并不涵盖消防系统涉及的所有规程规范;

    上述规范标准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原则上应执行高标准。

四、技术要求

(一)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1、一般要求及系统描述

投标方应根据本规范书和招标方提供的火灾探测和控制区域布置图及工艺要求进行整个系统的设计和组态,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安装材料的设计、供货、调试进行全面负责,其功能必须满足技术规范。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的功能齐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对防护区域内火灾的自动检测报警和与自动水消防、气体消防、空调通风系统的消防联动;包括中央监控盘、区域报警控制盘、各型手自动报警器/探测器/信号模块/控制模块/探测模块(含线型探测器)/声光报警器/电话及插座等各类设备,另外还应包括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采用代表国际先进水平的原装进口设备(线型感温探测器、模块箱、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选用国产设备)。

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智能感烟探测器,智能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监视与控制模块必须选用同一品牌的成套产品,设备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同时应具有UL认证和FM认证,具有抗电磁干扰的相关认证,投标方在投标文件内必须提供有效的上述文件复印件。投标方提供的火灾报警系统,投标时需要提供由厂家当地办事处出具的唯一项目授权,供货时需要厂家开具供货证明。

系统的主要设备(如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盘、火灾探测器、各种输入输出模块、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消防电话、消防广播等)必须为同一厂家同一品牌的标准产品,由投标人统一供应。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近五年具有2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同等或类似消防系统工程设计、供货,并都已成功可靠运行2年以上的优秀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用户报告、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证明,并应标明已有业绩的设备类型和服务方式,若不提供或者业绩造假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方有权废标。

投标方需供货范围表内提供三家及以上同档次优质产品供招标方选择,最终品牌由招标方确认,并不引起商务变化。

本期工程的电厂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采用智能模拟系统。该系统由下列主要设备组成: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应急广播设备及消防通讯设备、CRT显示装置、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各类模块等,另外包括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CRT显示装置、火灾应急广播设备及消防通讯设备主机设置在集中控制楼控制室内,以此作为本期工程的消防控制中心。根据工艺系统布置,至少分为如下几个报警区域进行检测和控制:分别为:集控楼火灾探测报警区域、1#机组火灾探测报警区域、2#机组火灾探测报警区域、输煤系统、油区及脱硫岛火灾探测报警区域。1#、2#机组区域控制盘设置在主厂房运转层,输煤系统区域控制盘设置在输煤综合楼,油区区域控制盘设置在油区值班室,脱硫岛区域控制盘设置在脱硫控制室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与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采用网络连接,总线制。火灾报警控制器采用先进的微计算机技术和模拟量传输技术,采用多重传输方式对探测器发出的报警讯息、各种设备的动作和控制信息进行传输及控制。所有信息均能在控制器大型中文液晶显示屏显示。另在消防主盘上还设置有硬拉线控制点,用于控制现场重要消防设备如消防泵、排烟风机等。

主机系统为当前主流设备且已更新至最新程序,并且系统可开放给招标方用于编程及设备编址。系统应具备以下网络能力:

有足够大网络扩展能力,网络节点容量不小于99个节点:网络易于扩展,相同品牌的不同系列产品能够直接联网。不同建筑设置的控制主机采用光纤进行通讯。

网络必须采用的点对点平等通讯。

网络通讯速度不小于128KBPS,网络满负荷响应时间迅速。

网络介质可以自由选择;双绞线、光纤或者光纤和双绞线的混和。

可以支持多种网络拓扑结构:星型、总线型、环行、或者混合型。

网络内所有节点设备实现网络时间同步。

在集中控制楼单元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继电器室,热控配电间专门设置了“ 极早期吸气式空气采样报警装置”,极早期吸气式空气采样报警装置采用代表国际先进水平的原装进口设备。可以较常规探测系统提前1~2小时发现火灾隐患,从而将火灾消除于未燃,避免引起重大损失。

根据电厂实际环境条件,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设备应具备防高压高频电磁干扰、防粉尘积聚、防爆、防水和潮湿等能力。投标方应保证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备在电厂环境恶劣的条件下仍能满足性能要求。

2、全厂消防报警区域划分

1)集控楼。

2)1#、2#机组区域,包括汽机房及锅炉房、煤仓间、网控楼、柴油发电机室、除尘配电间等防护区。

3)输煤系统,输煤系统,包括输煤系统建构筑物、包括转运站、煤仓间、输煤综合楼、碎煤机室、卸煤沟、翻车机室、输煤栈桥廊道、封闭煤场等等。

4)油区,包括油罐及燃油泵房等。

5)脱硫岛、脱硝区域机报警区域包括:脱硫综合楼、尿素系统等。

6)厂前区:综合办公楼、综合服务楼、材料库及检修间等

3、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火灾探测报警与灭火系统配置

各探测区域的火灾探测形式及灭火系统配置见表3-1(但不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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