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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30
奇众阀门廉洁从业责任书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交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预防商业贿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反对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三)加强相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交易过程中发现对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或司法机关举报。 
(四)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及其人员承担的责任 
(一)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折扣费、业务提成、中介费、佣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投资入股、合伙经营,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 
(四)不得要求、暗示和接收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和子女的工作安排或上学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参加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个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不得接受、占用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租用、借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七)不得通过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乙方及其它企业和个人。 
(九)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供与交易无关的事项或要求。 
(十)不得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客商,严重损害鲁西品牌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第三条乙方及其人员承担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鲁西集团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与鲁西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二)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提供折扣费、业务提成、中介费、佣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三)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七)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购置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八)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九)不得违反规定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相关企业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向甲方人员打探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不得为甲方除己之外的其他客商下订单、报价参与买卖交易业务;弄虚作假,重复开具发票入账,以不正当手段从中谋利。 
第四条违约责任处理 
(一)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被乙方拒绝、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涉及金额的5-10倍对乙方予以奖励;涉及金额不确定的,对乙方给予不低于10000元的奖励,同时计入年度客商良好业绩一次,在同类业务中予以优先照顾。甲方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经济处罚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被甲方人员拒绝、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涉及金额的5-10倍对乙方予以处罚;涉及金额不确定的,对客商给予不低于10000元的处罚,同时计入年度客商不良业绩一次,视情节轻重予以保留或开除合格客商资格;涉嫌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无论涉及金额大小,对甲方人员给予10000元的奖励,同时计入个人优良业绩一次。 
(三)甲乙双方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被第三方举报,或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涉及金额的5-10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开除合格客商;甲方按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人员进行处理;对举报人给予1-10万元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长期有效,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可及时对相应条款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 
甲乙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或协议)的,本责任书作为交易合同(或协议)附件,与交易合同(或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签订交易合同(或协议)的,本责任书独立有效。 
第六条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在交易活动完成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责任书规定的行为,按本责任书约定处理。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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